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未能依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则买方应于约定的交房截止日期次日起开始计算获得合理赔偿所需支付的款项,具体而言,违约金额将根据买卖双方合同中的约定,以购房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为基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交付延迟天数,大致可区分为逾期60日内及超过60日两个阶段。
2.对于延迟交付时间未满60日这一情况:开发商在确定逾期事实后,应当每日向买方支付已实际支付的房产售价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金。 3.倘若逾期交付时间已经达到或者超过60个自然日:买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选择退房退款,进而解除了购房合同关系;在合同关系被依法解除之后,开发商必须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向买方全数返还全部购房款,同时根据逾期60天以上的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条款进行违约赔偿处理。另一方面,买方亦有权利选择维持原合同关系继续履行,但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将更为严重,具体表现为每日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按期交付房屋所付出的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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