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商品房一般有哪些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矛盾和纠纷的生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型:1.恶意拖欠,即租户故意拖欠承租费用;2.因租户违约引发的争议,这类情况常常表现为租户的业务运营遭遇困境,无法负担租金;3.由于租赁房屋用途发生变更引发的冲突,比如原本作为住宅使用的房屋被改为工厂,或者用于办公楼的土地被改为商业经营用地等,这些变动必须经过相关权力部门的许可才能合法实施。有些租约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甲方(租赁方)曾承诺更改用途并承担费用,但在实践中却未能兑现;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租客与业主明知房屋用途非自身所需,但双方约定由承租人申请更改用途并向有关部门报备,然而由于某些原因,如需补充缴纳地价(数额从数万元至亿人民币不等)或者合同期限短促等因素,致使承租者未去办理有关手续,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已擅自更改了房屋用途。4.装修投资损失在房屋租赁争议中的处理呈现出日益严峻的挑战性趋势,成为了当前房地产审判领域的新课题之一。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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