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厂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两售的情况,购置者有权提出赔偿要求,甚至选择解除原有的购买协议,收回已经缴纳的全部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收益。此外,他们还有权让开发商承担起不超过已支付购房金额一倍的赔偿责任。当商品房销售合同正式签署确立之后,出卖方有任何理由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方,从而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最终目的无法如期实现的情形下,无法获取房产的购买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解除此前签订的购买合同,同时收回之前缴纳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符的利息收益,并且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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