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产权纠纷属于什么范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权利物权的纷争中,车位纠纷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所谓车位纠纷,是指在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业主之间因为对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使用权行使以及收益分配等事项上产生的争议。然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然明确阐述道,在建筑区域范围之内,依照规划被设计为用于停泊汽车之用的车位或车库,必须优先满足于业主们的实际需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须由坐落于车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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