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人付了全款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黄金地段的房产交易往往火热,然而当出现纠纷之时,如何有效地处理退房事宜便成了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事实上,早在购房者与售房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购房者方能行使单方面解约之权利;同时,在合同中如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合理退房条件,亦可在条件成就时向售房者发送退房通知,待通知送达售房者时即标志着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完成了退房程序。然而,若未满足上述相关退房条件,一般难以实现退房愿望;至于未经协商径行强制退房,则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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