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购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置路径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调解解决争议问题;其次,也可以借助中介机构或他人进行调解与和解以寻求公平正义;再者,如果协商无果的话,还可以选择诉诸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决;最后,当所有途径都行不通时,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为最终救济手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果合同成立之后,其基础条件出现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曾预料到的、且非因商业风险所引发的重大变动,使得继续执行此合同对其中一方公平权益造成严重损失,处于不利地位的那一方可与对方重新展开谈判商榷;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协议,受害方则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介入干预,要求变更或解除该合同。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结合案件实际状况,秉持公平正义原则,作出科学合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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