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规是不是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开发商在规定日期内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必须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买受人有权向开发方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约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并敦促开发方尽快履行合同义务;若经过四个月以上的催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买受人则可依法行使解除权,从而让开发商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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