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几年不住人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之后若欲撤销购房协议,并无确切之退房期限规定。若开发商严重违反合约,则业主有权解除该项协议,实现退房目的,同时还可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要求,具体包括如下三类情况:首先,如开发商延期交房超出一定期间;其次,假如房屋存在显著结构性质量问题且无法通过修复或处理后仍然达不到预期的质量水准,那么业主也具有退房权益;最后,若因开发商的过失,导致业主无法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同样可以行使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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