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人不签合同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住房者具备退房的权利。具体而言,购买者可通过与出售住房者深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终止交易;或是当双方在当时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设立了某种解除条款,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某种解除条件正式发生之后,购买者应立即向出售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自此通知抵达销售方之时起,原有房屋销售合同得以自动解除并完成退房手续。然而,必须强调的是,若未能满足相关的退房条件,通常情况下无法实现退房的请求。倘若采取强制性措施强行要求退房,那么可能出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之风险,包括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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