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中介一房二卖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房屋中介在同一处房产上进行了两次售卖行为,并且卖方与中介均对此事心知肚明,那么他们将共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反之,若买卖双方均未了解到这一情况,除非两方就此事事先达成约定或者按照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其负责的情况之外,中介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假设房产所有人对该交易并不知情的话,他有权拒绝向中介所支付佣金,同时要求中介方面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自身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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