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遗失有纠纷可以过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房产过户手续须以持有有效的房产证为前提条件。然而,若遭遇房产证遗失现象,您可以首先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的产权科进行房产证的挂失登记,此后还需要在当地公开媒体上刊登声明公告,经过大约六个月时间后,原房产证将自动失效,此时便可申请领取新的房产证。在此之后,您便可依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继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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