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如何要求退房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客户,若您决定取消购屋交易,以下是退房流程的详细指引:首先,烦请您向我们发送正式的退房通知书。其次,为了确保各项手续得以顺利完成,敬请在收到退房请求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积极配合完成相关的操作和审批工作。在此特别强调,在您致函告知退房意向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我们将全额归还您已向本公司支付的所有购房屋款项,同时,我们也将尽职尽责地与贷款银行进行协调,协助您处理与之解除或终止购房合同的一切事宜。紧接着,我们承诺在接到您的退房通知之后,将尽快将全部购房资金悉数退还至您提供的指定账户中,并保证全力以赴地为您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