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承租者有权就退回押金事宜与出租方向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在达成协议后,承租者可选择将所支付的全额或部分定金予以归还。若出租方坚持不予退还押金,即便承租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无法获得退还。究其原因在于,押金具有担保性质。换言之,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依法履行相应责任,其所交付的定金便会被收回;反之,若接收定金的一方未能尽到应尽职责,其均须按照约定以两倍的金额返还给对方。在此情况下,如若承租及出租双方曾在起初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而支付定金,然而事后却共同确认取消该合同,那么理应放弃索取定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