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商铺原房东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执行裁定书》及其附件《协助执行通知书》,阁下具备全权办理房管局过户手续之合法权力,无需原业主的认可或配合提供额外之文件资料。
2.无论原业主持有何种观点定位,在司法拍卖的程序中你们间尚无明确的法律关联,他的反对意见和疑虑仅能针对司法机关,而你获取的乃经由法院批准赋予的权威法律文件,因此,这些异议和疑问对于阁下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3.为确保房屋顺利交付使用,原业主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如未遵循上述规定,你有权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无需再与其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协商,只需向法院施以足够的压力即可实现房地产的实际占有。 4.首先请你前往房管行政部门履行相关过户手续,待房产真正落户于你的名下后,可直接采取有力措施强制原业主完成过户,倘若对方拒绝执行,报警寻求警方援助,并协助完成驱逐原业主的任务。当然,请求法院派遣法警强制执行亦是你可行之道,对于那些拒不配合执行者,法院有权实施治安拘留及罚款等措施加以打击。 5.无论是原业主是否仅有的一处住房,皆非你所应予以关注之事。因你已获得法院授权的权威法律文件,该文件的效力远超过其它任何效应。若确有差错,此等责任应由法院承担,与阁下无关。 6.如原业主承诺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并且你亦愿意将该物业出租予他继续居住的话,则可允许其在此期间先行保留暂住,然而若没有前述约定的前提条件存在,他便须立即搬离且不得延误。 7.你能够要求法院向原业主发放期限促使其按时迁出的书面通知。如此一来,将来万一产生侵权纠纷,你将具有更坚实、更具体的证据支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
若干期限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经办法官有尽快向房产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法定义务,您可以依据我告诉你的这条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和法官沟通,要求法官尽快处理。若法官继续拖延,你可找执行庭庭长,进一步可以找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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