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的法律步骤,具体如下所示:首先,相关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完整有效的房产证明文档以及涉及争议的买卖合约和详细的诉讼请求书等文件,前往案发地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申请。接着,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通知原告及其被告双方,对该诉讼进行正式受理。随后,被告人应根据要求准备完备的证据资料,以便在法庭审理中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同时并等待法律机构为各方发送开庭公告,并会在七个工作日期限内予以告知双方具体开庭时间。最后,双方必须在选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法庭,按照规定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展开申辩和质证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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