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备案退房算谁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举可被视为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在预定销售合同时,开发商通常仅会详细说明住房交接的具体时间以及获取主要财产证明和次要财产证明所需的时间,而对于合同备案环节并无特殊限制。然而,只要对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则难以追究开发商违反合同的责任。不过根据现行法规,如出卖人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其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合同。然而,若在提起诉讼之前,该开发商已经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法院有权将这种情况视为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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