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由于本公司自身问题而逾期交付房产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然而,若是由于非开发商自身所能控制的外部原因引起的逾期交付,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是一种违约行为。该原则是基实施的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指出,除非有合法理由请假,否则当事人若未按合同规定完成既定业务或者约定任务的,就应承担起继续履行义务、采取纠正失误或修复损伤等修复方式、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依据第五百七十八条的特别条款,当事人若通过纸面声明或实际行动表达了他们不履行契约规定的特定义务的意思,对方就有权在到达合同履行期当天申请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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