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网签是谁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時間进行网上签约,那么这种行为便被视为未履行合同生效条款的违约之举。同时依照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法令来看,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些义务或者行为并不符合书面协议中的设定,则需要承担继续履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违约责任。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通过明显的行为、口头声明或其他形式表达出了他不愿意依照合同条款行事的态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履行期截止日前提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样地,依照第五百八十三条的法律为依据,即便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补救措施完成之后,若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了额外的损失,先前的违约方也应该对其进行赔偿。以上皆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则表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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