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商品房屋之销售争议之引发的民事诉讼,享有最初管辖权的乃是商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此背景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基于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其管辖权限应归属被告的居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所在人民法院行使。同时,根据该法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基本条件: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团体;其次,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对象;再次,原告还需提出具有特定内容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理由;最后,此案涉及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须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