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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要不要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任何一方违反商品房买卖的书面合同,均需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只要签订了具有正式约束力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就必须按照双方预先协商并确定下来的条款,切实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假如由开发商方引发了违约事件,他们便必须根据先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来尽责承担其违约责任,同时,对购房人因此承受的财产损失,也理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尤其当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直接诱发购房者退房时,开发商除了要将所收取的房屋全款和相关利息悉数退还之外,还需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给购房者。若该违约金无法抵偿购房贷款以及房屋装修方面产生的损失,那么拖欠的部分,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继续追讨索赔。至于具体的赔付金额则要视具体情况与开发商正式签署的合同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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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