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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补偿怎么算违约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完成房地产交易之后,若再度购买房屋并进行首次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则视为二次购房;反之,若初次购房所办理的贷款已经结算完毕,那么就不会被定义为二次购房。所谓“二次购房”,即指第二套普通自住型住宅的简称为基础,并且是根据借款人的家庭为单位进行确定,判断其以家庭成员为代表的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超出所在地的平均水平,再一次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地产交易活动。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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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3 16: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