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催贷录音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只是单纯地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我们应对其给予一定的尊重和理解,让开发过程稍作暂停,等待他们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及早完成剩余的建筑工程。这样的话,原本被视为烂尾楼的那部分房产便能够恢复往日的生机,重新投入市场建设中去。
然而,倘若开发商已经宣告破产,带来了楼房的项目烂尾,那么情况就相对比较复杂了。作为购房者,切记不能轻率地将房子退还给开发商。因为一旦退房成功,购房者所能获得的仅仅是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或欠条等凭证,而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也将从买卖关系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与债权人处于同一等级甚至更低的不利位置。尤其当开发商最终被迫进行破产清算时,这种转变将对购房者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当面临开发商破产后的情况,购房者并不是毫无办法可言。根据相关的法规流程,他们仍然有机会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属于自己的房产证。虽然手中可能并无实实在在的房产,但至少还有产权证书这一珍贵的权益保障,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和鼓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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