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宅基地儿子出资建房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的宅基地儿子出资建房的归属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有约定的情况: 若父母与儿子在建房前便有明确约定,这种约定具备法律效力,各方都应遵守。 所以,有约定时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所有权。 2.无约定的情况: 宅基地的使用权归父母,这是基于他们作为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所获得的。 而儿子出资建房,此时一般会认定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 因为儿子的出资对于房屋的建成有着重要贡献,其出资行为可视为对建房这一家庭事务的积极参与。 在对房屋进行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双方的贡献大小是关键。 如果儿子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建房过程中出资较多,但总体来说,房屋不会单纯地归儿子或父母一方所有,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各方应得的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拥有宅基地,小朱出资建房。建成后,双方对房屋归属产生争议。小朱称建房前口头约定房屋归自己,父母却认为应归他们。此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多分份额,父母则认为宅基地是他们的,应占主要份额。 案情分析: 1、关于有约定的争议,因是口头约定,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约定内容,该约定难以得到法律认可。若有书面协议明确归属,则按协议执行。 2、在无约定情形下,房屋一般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小朱若能提供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多,分割时可适当多分,但不会单纯归一方所有,需综合确定各方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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