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有约定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双方在建房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例如签订了详细的合作建房协议。 这份协议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清晰规定,包括房屋建成后的归属问题。 可能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房屋产权,也可能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这是尊重双方意愿和约定的体现。 二、无约定情况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特定赋予某一农户的。 当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时,由于宅基地本身的特殊性,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往往容易引发争议。 从法律层面来讲,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是享有一定权益的。 宅基地使用权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 毕竟宅基地是其合法使用的土地。 不过,建房者为建房投入了资金、购买了材料,付出了诸多努力。 基于不当得利等法理,建房者有权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金额可以根据建房的实际成本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具体的归属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各种情况,通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或者司法诉讼等途径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小李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双方未提前约定房屋归属。房屋建成后,小朱认为自己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应归自己;小李则称自己投入资金材料,房屋该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无约定的情况下,从法律层面看,宅基地使用权人小朱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一定权益,通常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 2、小李作为建房者,投入资金、购买材料付出诸多努力,基于不当得利法理,有权要求小朱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建房实际成本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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