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赠与房产离婚后还能收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房产的赠与手续已经完成并且办理了过户,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将其收回的。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动产一旦经过合法的登记,就会产生相应的效力。 也就是说,在赠与行为正式完成之后,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了受赠方的名下。 2.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请求撤销赠与的。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要是受赠方严重侵犯了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倘若受赠方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但却没有履行该义务,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当受赠方没有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赠与人同样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3.在离婚案件里,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赠与的,并且明确表示只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的。 但如果是在婚后进行的赠与,除非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产赠与小李并完成赠与手续且办理了过户。后小朱因小李未履行对其的扶养义务,欲收回房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与小丽离婚时,涉及婚前及婚后受赠房产的分割问题,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赠与小李房产且已完成过户,一般情况下不能收回。但因小李未履行扶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有权请求撤销赠与,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产。 2、小胡与小丽离婚案中,婚前受赠且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受赠若无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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