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欠款人不在一个城市选择哪个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遵循“原告就被告”这一原则,也就是要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那么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除外的。 倘若合同当中约定了管辖的法院,并且这一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可以向约定的那个法院去起诉。 比如说,在书面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就由某一个特定的法院来进行管辖等等情况。 要是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纠纷,并且财产所在地与被告的住所地不一致,此时原告是可以选择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 总而言之,在实际情况中,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选择最为合适的法院,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诉讼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避免因为法院选择不当而给诉讼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阻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朱认为小李违约,欲起诉。小朱发现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且合同约定了特定管辖法院,但财产所在地也与小李住所地不一致。小朱不知应向哪个法院起诉,这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若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可按约定起诉。 2、若小朱不按合同约定起诉,小李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时,应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同时,由于涉及财产纠纷,小朱也可选择向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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