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赠与儿子的房产父母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离婚时把房产赠予儿子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父母一般是不可以随便撤销这一赠予行为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那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适用任意撤销权的。 离婚协议当中的赠予房产行为,虽然不像典型的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样明显,但它也有自身的特殊性。 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之后,通常就应该被视为不可撤销的赠予了。 这是因为一旦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就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儿子,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不过呢,如果出现了受赠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父母依然是可以请求撤销这一赠予的。 比如儿子对父母进行了殴打、虐待等严重伤害父母身心的行为,或者儿子侵犯了父母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在这些情况下,父母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之前的赠予行为,以维护自己和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将房产赠予儿子小胡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小朱想要撤销赠予,小胡不同意。小朱称小胡有严重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比如经常辱骂自己,但小胡辩称自己没有此类行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正常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该赠予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一般不可撤销。 2、若小朱能证明小胡存在严重侵害自己或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殴打、虐待等,就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赠予。在此案中,需小朱提供小胡严重侵害其权益的证据,若证据充足,法院可能支持小朱撤销赠予的请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