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后房产的归属权就确定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仅仅是对一种法律行为所采取的证明手段罢了。
经过公证之后,房产的归属权并不能绝对地就被完全确定下来。 倘若是针对房产所有权进行公证,并且公证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在通常情形之下,这能够提升房产归属的证明效力。 然而,即便有了公证,依然得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状况去加以判断。 比如说,要是出现了恶意串通,通过公证来达到转移房产这种违法的情况,那么公证很有可能会被撤销掉,而房产的归属权还是得依据真实的法律关系来进行确定。 除此之外,房产的归属权归根结底还是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判定,像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的法律程序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倘若房产已经完成了合法的登记,那么登记的情况通常就会成为确定房产归属权的关键依据。 总而言之,公证之后对于房产归属权的确定是存在一定局限性的,不能够仅仅凭借公证就绝对地予以认定,必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然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将房屋卖给小胡。为了让小胡放心,他们对房屋所有权进行了公证。之后小朱又将房屋卖给小李,并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小胡认为自己有公证,房屋应归自己,与小李产生争议,认为小李不应得到房屋所有权。 案情分析: 1、公证虽能提升房产归属的证明效力,但不是唯一判定依据。 2、小朱与小胡虽有公证,但小朱与小李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依据相关法律,不动产登记情况通常是确定房产归属权的关键依据。 3、小朱与小胡的公证可能因小朱的恶意行为存在被撤销的可能,不能仅凭公证确定房屋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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