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积金共同主贷人怎么撤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公积金共同主贷人撤出的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离婚夫妻双方必须进行充分的协商,务必就公积金主贷人撤出这一事宜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
在协商过程中,要把后续的还款安排等相关事宜都明确清楚,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比如,要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或者是否要重新调整还款计划等。 2、接着,携带离婚协议以及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主贷人变更手续。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各项材料都符合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对公积金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变更,将主贷人的信息进行调整。 3、然后,根据变更后的主贷人情况,重新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人。 这一步非常关键,要确保贷款能够按时足额地偿还,避免出现逾期还款等不良情况,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在办理公积金主贷人撤出手续之前,夫妻双方一定要详细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清楚本地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以便能够顺利地完成公积金主贷人撤出的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涉及公积金共同主贷人撤出问题。小朱认为按之前口头约定,小李应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后再办理撤出手续,小李则称应先办理撤出再重新协商还款。双方僵持不下。后小朱带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自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撤出手续,未成功。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应先协商一致,小朱擅自办理不符合流程。 2、公积金管理中心拒绝办理正确,因为这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并按步骤提供完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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