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随便看
欠钱不还判刑出来还要还款吗
欠钱不还判刑出来还要还款吗
欠钱被法院拘留十五天后确实没钱还怎么办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有哪些
战时造谣惑众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有哪些
故意损毁文物量刑标准有哪些
逃避商检罪量刑有哪些
儿子网赌父母报警有哪些后果
变造货币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有哪些
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判缓刑有哪些条件下
入室盗窃量刑的标准有哪些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有哪些
涉嫌危险驾驶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聚众哄抢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有哪些
法院对非法游行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刑期过半是能假释吗
购买假币罪既遂能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被判拘役能缓刑吗
盗窃罪判无期徒刑多少年能假释
缓刑漏罪还可可以判缓吗
缓刑执行完毕后是否可以构成累犯
哪些情况下是不可以判缓刑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侵权
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
证明标准
非法证据
严重暴力犯罪
劳务关系
个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31 4: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