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随便看
办理离婚交多少钱呢
没带离婚证可不可以登记证结婚呢
离婚一方户口没迁出的情况下可以办登记吗
一审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
怀孕了离婚该怎么办呢
结婚一个月起诉离婚会判离的吗
孕期和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告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啊
老公沉迷游戏可不可以离婚
妻子有重病是否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本人后不去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2年可不可以起诉共同债务
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在哪里办呢
离婚判决二审能不能判离呢
自愿离婚需要哪些手续以及去哪办理
有孩子可以离婚吗
办理离婚可以异地办理的吗
离婚一方不愿意能不能离掉呢
离婚协议书手写还是打印呢
离婚开庭当天会不会立即宣判
妻子得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离婚户口不迁走会被强制执行么
忧郁症可不可以离婚呢
没有登记结婚有儿子需要签离婚协议吗
男方不同意女方怎样才可以离婚
上市报告书
持股数额
实际发行额
重大投资行为
重大债务
重大亏损
上市报告文件
控股公司
债务担保
收购要约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15 6: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