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随便看
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么分割
民法典贷款的债权能够转让吗
交通事故逃逸后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婚前财产冻结可否办离婚
离婚需要预约时间吗
债权有效有什么规定
公司迟到罚款合法吗
房产抵押是不是需要做不动产登记
协议离婚后出现的问题应怎么样处理
公司倒闭后员工的补偿是怎样的
公司给员工签两份合同会不会合法?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后一方继承的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离婚可以分割个人工资吗
买彩票被骗了,报警钱能追回来吗
关于虚假合同算诈骗吗?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合同只签半年能够吗
违约金会不会可作为债权转让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么
民法典中按揭房怎么样过户买卖
收取预付款不退属于诈骗吗
可以被刑事拘留的条件有什么
大产权
房产证丢失
房产证更名
房产证加名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房产证减名
不动产登记证
经济适用房过户
商品房过户
二手房过户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30 9: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