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工伤护理费怎么出
婚前取得的股票是不是婚前财产
贩毒八十克如何量刑
吸毒是犯法的吗
商标代办要多少钱
劳动合同要看清楚什么
婚前财产没公证该怎么办
伪造股票债券罪怎么处罚?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的吗
酒驾什么情况判三个月
信用卡借款逾期如何办没有偿还能力了会坐牢吗
故意伤害怎么认定
两户一宅是否有安置补偿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有哪些惩罚?
顶包酒驾的人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应该如何处理
继承房产翻建后怎样过户
什么单位会采用劳务派遣
房屋转让和转租有什么区别
诈骗罪是按业绩判刑吗法律有什么规定
醉驾要多长时间后才能上路
犯了虚假发票罪既遂一般如何判?
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男方不要女方出抚养费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诉讼时效延长
农村承包经营户
无效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物权公示制度
善意取得
劳动纠纷
无因管理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8 22: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