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处理有哪些
抚养金支付的方式有哪些
父母供孩子上大学有哪些
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有哪些
父母离婚了,子女抚养费多少是合适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会怎么算
协议离婚后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怎么办
珠海十岁子女抚养费收取标准
七岁子女抚养费收取标准
了解一下子女抚养费多少
夫妻如果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怎么算
女方提出离婚的子女归谁
如何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
两个子女离婚应该怎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子女应该判给哪一方
离婚时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归女方
男方出轨了子女抚养权给谁
不让探望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没有结婚照我能得到子女吗
不离婚是否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共同抚养吗
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是不是会去坐牢
女方不出抚养费是不是会判刑
探望权是不是有规定探望时间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是不是会判给女方抚养
物权确认纠纷
返还原物纠纷
排除妨害纠纷
消除危险纠纷
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恢复原状纠纷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业主撤销权纠纷
业主知情权纠纷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5: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