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积金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齡; (2)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5)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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