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证加名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司法保全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同意,就可以加上他人的名字,需要共同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房屋被司法保全或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不能变更产权人,解除司法保全和抵押登记后,就不受限制。
细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 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 二、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材料; 三、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工本等费用; 第二种情况:有贷款的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 一、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二、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