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屋出租是否要交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交税。
需要缴纳以下税: 1、房产税: 是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 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房屋出租方应缴纳以下七种税费: (一)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 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营业税: 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四)城镇建设维护税: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 (五)教育费附加: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六)印花税: 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七)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均按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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