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还贷另一方公积金能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中,倘若由其中一方负责还贷,那么另一方的公积金是具备提取条件的。
依据相关的规定,当职工或者其配偶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所产生的本息时,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存储的余额的。 然而,这其中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比如必须要有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等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材料。 关于提取的额度方面,一般是按照偿还贷款这段期间的实际支出金额来确定的,并且每年既可以提取一次,也可以多次进行提取,不过累计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还款总额。 在办理提取相关手续的时候,必须要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而且这些材料还需要经过审核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政策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所以为了能够获取到准确的信息,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负责还贷,小李想要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小李缺少购房合同这一关键证明材料,拒绝为其办理。小朱认为他们夫妻关系存续,小李有权利提取,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按规定办事,这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需满足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小李缺失购房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拒绝办理符合规定。 2、虽然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但公积金提取受相关规定约束,不能仅凭夫妻关系就忽视规定中的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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