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买房人想要退房,通常的退房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也可以退房; 例如,房屋存在渗漏、异响等情形,无法查明原因或者经出卖人多次维修仍然修复不好; 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届满以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那么也可以解除合同; 4、开发商逾期交房以及买受人如果逾期付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违约方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没有履行的,守约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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