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无房无地有什么政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民无房无地的政策有:1、对于农村户口,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的,可作为无房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品房;2、对于城市户口,属于中低收入人群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租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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