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阴阳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通常出现在房屋买卖和建筑施工过程中。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房屋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 一种是把价格虚高的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的按揭贷款;另一种是以低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过户,以便少交税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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