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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哪些材料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
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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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