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公司股权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在分割时通常会遵循一定的规则。
首先,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先进行协商,共同决定如何分割这部分股权。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当其中一方主张拥有股权时,需要对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之后,取得股权的那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倘若双方都主张拥有股权,并且各自的条件相差不大,此时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股权的归属。 价高者获得股权,同时也需要给对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而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公司,那么可以将股权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按照所得的价款来进行分割。 这样既能够处理好股权问题,又能避免因双方都不经营而导致公司陷入困境。 另外,公司章程如果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执行。 不过,这种约定不能对善意的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 总之,在离婚时处理夫妻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从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二人离婚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分割问题。双方协商不成,小朱主张拥有股权,小丽则要求竞价确定归属,且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约定,双方就应按何种规则分割股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小朱主张拥有股权,需先对股权价值评估,取得股权后要给小丽相应补偿。 2、若双方都主张股权且条件相差不大,应通过竞价确定归属,价高者得并给对方补偿。 3、若都不愿经营,可拍卖或变卖股权分割价款。 4、有章程特别约定按约定执行,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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