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期权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家企业遭受收购,那么员工手中持有的未行权期权将不再具备实质性价值。
所谓"期权",实际上是公司赋予激励对象一项特定权利,允许他们在未来一段预定时间之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既定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条件来购买公司一定额度的股权份额。 这项权利可能会在企业正式上市之后得以行使,亦或是在上市之前进行行使。 简而言之,假如获得了期权,仅仅代表该员工有望成为企业的股东。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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