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决议必须有董事签名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公司董事会之决策方式遵循人头制原则,当某位董事因故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之际,可委派其他董事代理其参与会议以及进行投票表决活动。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所有董事人数超过一半签署并批准后,方可采纳执行董事会决议。 因此,决定某项董事会决议是否生效的关键因素在于董事会成员的数量,以及超过一半的成员的支持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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