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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公司注册财务负责人但是不负责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身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毫不畏惧地将自身未被赋予在当前企业中实名为财务责任人的真实情况向税务机构公开披露。
若税务机关对此视而不见,便是对自身职责的疏忽放任,明知故犯企业违法行为的同时却怠于监管,这无疑就是渎职之举。
然而,在此过程中的关键所在仍然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来佐证自身已如实将现状反馈给了税务部门,我们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书面报告,开启手机的录音和摄像功能以获取更直观的证据,并将这一切记录在对税务机关的直接面谈之中。
如若税务机关仍未纠正其错误做法,您有权诉诸法律,依次提出以下申述:
首先,请求税务机关恢复您的声誉;
其次,要求税务机关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
最后,严厉谴责并惩处任何渎职失职行为。
财务负责人通常由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承担此重任,他们将全权负责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监督等各项工作。
严格来说,只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并且经过多年会计实践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经验的人士方能胜任此职位。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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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6: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