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在银行贷款用于公司,钱由谁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公司法人的贷款事宜主要是由公司负责且需全额偿还,则此事项与其法人,以及法人代表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然而,倘若公司因贷款需求,法人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的话,法定代表人便必须承担并偿还公司所有欠款。法人通常指具备民事行为与权力的组织机构,例如我们常见的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则是受法人委托,代为行使行政职能的自然人。若贷款事件系以公司之名履行,则公司需负起全部责任,用其全体资产来保障债务清偿。然而,假如法定代表人选择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但所筹资款项均用于公司的运作及运营,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亦须尽责承担还款义务,除非银行或者其他放贷机构自愿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提供个人担保,才可以解除公司责任。此时,若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提供了个人担保,便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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