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章丢了重新刻章需要股东同意吗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无需另行申请。
当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不幸遗失时,必须进行公告声明,此项工作无需股东亲自出面办理,法人代表便足以承担此重任。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携带足量的报纸、完整无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及本人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拍照留档,同时留下印记号码,之后交给公章制作商刻制新章,最后到有关部门完成备案程序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3: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