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半夜断电违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否认,物业管理对房子的停电行为实属违法之举。
依据法律法规,当供电企业的发电、供电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之时,应无条件地持续为客户提供电力供应,且不得有任何中断现象。 然而,一旦由于供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法定限电措施以及用户非法用电等缘故,需中止供电活动时,供电企业必须提前将有关消息告知所有用户。 物业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境时,对业主采取停电举措: 1.若业主未按时缴纳拖欠的水电气费,而物业管理公司经获授权代理收取,则可决定是否予以停水停电; 2.亦或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停水停电权以避免产生额外危险; 3.财政部门发布相关行政指令,或接收到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停水停电通知,此时物业同样拥有暂时停供水电资源的权利。 如供电部门因维修电路,公布对广大市民的停电信息,物业管理方可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停电作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物业拥有停水停电权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任意为之,而是需有合法授权作为前提。 换言之,物业公司并没有独立停水停电的权力。 他们只是在双方签署的物业协议支持下行使职责,提供物业服务。 而业主使用水电资源,则依赖于他们与供水供电公司所签订的供水供电服务协议;所以,即使物业公司获得了代收费的授权,也不应在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的情况下采取停水停電措施。 若由于该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断电的行为给业主带来损失,那么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一)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二)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三)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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