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提出临时提案; 4、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5、作出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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