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营范围包括:
1、广告类,包括平面、影视、报纸、户外等广告的制作、发布等。 2、影视、电视节目制作类,专业的拍摄电视剧、电视节目,卖给电视台。 3、文化发展类,开办文化类展会、交流会,开展相关的培训、资源交流等业务。 4、影视剧的引进发行。 5、策划制作类,主要搞企业文化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及辅助的业务。 6、信息服务类,提供信息服务、市场调查等,同时兼营一些其他项目。 7、其他类,和文化沾边的,做网站、搞图书、等等。 认定非法经营罪的数额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应当予以追诉;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追诉; 3、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等,为“情节特别严重”。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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