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在起字号时需要遵守哪些规范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在起字号时需要遵守以下规范:
1、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2、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 3、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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