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纠纷涉及到股东要求开展公司强制清算时,具体的条件通常大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应当解散而仍然未成立清算机构予以清算,其次便是尽管确实设立了清算组却存在着故意拖延清算的情形,最后就是违法清算行为有可能对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以上几点举例来讲例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获得了解散许可,然而清算机构却无法在法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组织到位以及启动清算工作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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